关于离堆乌尤殿修缮保护工程立项的意见

办保函〔2015〕523号

四川省文物局:

你局《关于离堆修缮保护工程立项的请示》(川文物保〔2014〕104号)收悉。经研究,我局意见如下:

一、乌尤殿为上世纪90年代重建,不属于古建筑,未纳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离堆范畴,我局不同意所报工程立项。

二、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做好离堆的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,加强日常养护、巡查和监测,确保文物安全。

专此函。

国家文物局

2015年04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