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人把他家亲属埋入了自家祖坟,这事儿听起来不可思议,却实实在在发生在了罗定市围底镇五华村村民陈女士身上。这起纠纷最终由罗定市司法局围底司法所成功调处。
4月15日,陈女士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,有村民陈某某私自将其妻子葬在自家太公的山坟上,还损坏了她太公的骨塔。陈女士要求,对方要在农历四月初八前将骨灰盒迁走,并赔偿该墓地恢复原状的费用。
围底司法所工作人员调查基本情况后,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处。
初次调解时,陈某某表示自己并非故意,按当地习俗,妻子下葬时丈夫不能在场,是当时负责安葬的人员不按要求葬在原定地点。同时,陈某某当场表态愿意迁坟,但按照风俗习惯,新坟须等安葬两年后方可动土迁移。
陈女士听后,坚决反对陈某某在两年后迁坟,要求必须在农历四月初八前将骨灰盒迁走。双方始终不予让步,未能达成一致意见,调解一度陷入僵局,为避免矛盾升级,工作人员建议择日再调解。
为拉近双方诉求差距,找到化解矛盾纠纷的突破口,围底司法所工作人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单独谈话,找到双方矛盾的根源和可能的调和点。在法律、情理、风俗习惯等方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详尽的沟通,引导双方互谅互让,协商解决问题。
在工作人员的努力劝说下,双方逐渐冷静下来。工作人员趁热打铁组织第二次调解,双方最终于4月17日就迁坟、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:陈某某一次性赔偿陈女士800元,并于农历四月初八前迁走其妻山坟。
以调解息纷争,化干戈为玉帛。近年来,罗定市积极构建多主体、多线条、多层级的专业调解组织网络,深化“大走访、大排查、大整治、大提升”行动,探索推行党建引领“多网合一”“庭所共建”等模式,使矛盾纠纷解决更加迅、高效,努力营造“调解优先,事心双调”的社会氛围,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。
据统计,今年1月至3月,罗定全市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80宗,调解成功278宗,调解成功率99.2%。
【整理】南方+记者崔洪铭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