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9日,在南宁的一个车友群里,一位车友分享的信息让大家炸开了锅,这位车友说他看见一位开着奔驰车的女司机闯红灯撞倒了一个孩子,更让人气愤的是,司机撞人之后还逃逸了。事情真相究竟是不是这样呢?

据目击了现场的这位车友提供的信息,12月8日中午,在南宁市桂雅路小学门口,一个8岁左右的孩子在斑马线上被一辆闯红灯的白色奔驰车撞飞有一米远,事故发生后,女司机下车询问了孩子两句后,说把车子停靠路边再处理,然而却把车开走了。为了确认事件的真实性,记者来到了桂雅路小学,学校保安表示确实发生过这么一起事故。

保安:车上那个人下来看过没有?下来,然后她说把车停到一边,再看小孩,然后她上车就跑了。后来也没再回来?没回来,后来下午好像交警找到她了,带回来。

12月8日晚上,记者在南宁市交警支队九大队见到了这位女司机安女士。安女士称,因为对路况不熟悉,导致了事故的发生。

安女士:原来那个地方是开有一个口的,可以直接这么开过去的,这一次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拦了一个杠,我就顾着看那里,可能前面有斑马线就没有注意看,当时到底是绿灯还是红灯,这个我真的不清楚。

安女士说,意识到自己撞到了人之后,她马上就下车查看情况,而至于为什么后来又开车走了,安女士解释称,自己见被撞孩子好像没事,于是就走了。直到下午接到交警电话,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。

安女士:当时围观群众说报警报警,后来我说应该有事情,比如小孩受伤了,被撞住了,我跑才应该报警,那现在小孩一点事都没有,我就认为天大的事情就是孩子没事。(您认为小孩没事只是依据现场目测的是吧?)当时小孩已经起来了,没有什么外伤是。

当晚,被撞孩子家长赶到交警支队与安女士进行协商处理,事故也在进一步处理之中。交警也提醒大家,发生交通事故后,当事人不要随便离开事故现场。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,如果“未造成人身伤亡,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,可以即行撤离现场”。

南宁市交警支队九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韦振文:小孩他是没有责任能力人,他完全是依靠监护人,如果当时有监护人在那里,或者是监护人不在场,可以通过联系到他监护人来到现场,也可以进行协商,肇事司机认为没有事就走了,这一个是完全不对的。